耕地的保护同样也非常重要,保护耕地不仅可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也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收入增加。近日,《南充市防止耕地撂荒促进粮食生产十六条措施》发布,明确了大规模种植水稻、小麦有大额补贴!土地流转有新规!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的措施。

一、引导经营主体流转种植、实村集体兜底种植

对承包农户无种植意愿的,引育业主大户、农民专合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程序流转耕种,倡导前3年零租金、3年之后低租金,将禁止耕地撂荒作为必要条款纳入耕地流转合同。

对承包农户无种植意愿且无经营主体流转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管兜底种植。对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二、大规模种植水稻、小麦有补贴

支持规模经营主体带动农户发展粮食生产,市级财政每年对水稻、小麦生产规模在300亩至500亩(含本数)、500亩(不含50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补贴。

三、耕地质量建设补贴

以高标准农田建设、宜机化作业改造、“五小”水利建设、地力提升为重点,全面推进整乡整村建制化的良田建设。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确保财政补助资金不低于每亩3000元,同时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种粮主体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

四、提升农机装配水平

按照每个主要中心乡镇不少于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布局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主要粮油作物综合机械化率2023年达到66%,每年按2%增长,至2025年提高至70%。对购置适宜山地丘陵作业、本地产业发展需要的专用机械、智能农机和大中型、高性能、复合型农机装备的经营主体,中、省、市、县累加补贴金额不低于购机总价的70%。

五、新建设施补贴

对新建设施日烘干能力达20吨的经营主体单个给予不高于1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新建仓储设施的经营主体,按不高于建设成本的20%进行一次性补助;对新建加工设施的经营主体,按不高于建设成本的50%进行一次性补助(单个经营主体加工设施补助不超过20万元)。

六、撂荒一年以上取消补贴

对撂荒1年以上的,按规定取消次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以上就是南充市南充市防止耕地撂荒新政策重点内容,相信通过新的措施,土地撂荒现象将有所降低,提高种植积极性。